何龙起——拟退学处理公告

发布者:唐子夏发布时间:2024-09-26浏览次数:10

拟退学处理公告


根据《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实施细则》(沪工程〔20229)第八条和第二十六条之规定,拟对下列学生进行退学处理:

一.休学期满,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  共1


㈠ 普通本科生(1)

何龙起(011116437)20169月入学,20184(大二下)休学后,始终未申请复学


上述学生因无法联系到本人,特在本网站公告。

拟退学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,学院听取学生陈述和申辩的时间是2024108(周二)上午10∶00,地点在现代交通楼8B643室。

学院联系人:陈老师       联系电话:021-67791148


网站公告视作已通知本人且无异议。

特此公告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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